校规
吉隆坡甲洞华小(三)校学生守则
(一)作息时间
星期 | 上课及放学时间 | 休息时间 |
---|---|---|
星期一至四 星期三
星期五 |
7:30a.m – 1:00p.m , 1至6 年级 ( Tahun 1--Tahun 6 ) 7:30a.m – 1:00p.m , 1至6年级 ( Tahun 1--Tahun 6 ) 1:30p.m – 3:30p.m, 4至6年级课活( Tahun 4--Tahun 6 ) 7.30a.m -- 11.30a.m, 1至3 年级 ( Tahun 1--Tahun 3 ) |
9.30a.m - 10:00a.m, 1至3年级 ( Tahun 1 -- Tahun 6 ) 10.00 a.m--10.30 a.m, 4至6年级 ( Tahun 4-- Tahun 6 ) |
- 星期一,7时20分举行周会,学生必须准时到校。
- 上课铃声一响,立即进入教室就位。没有得到老师许可,不得随意离开课室。
- 学生不可无故缺课。如因生病或紧急事故而缺课,必须在回校时即呈上医药证明书或家长函件给班主任。
- 在上课时间内,没有校长/副校长的许可,任何学生不准擅自离开校园。如有急事或生病,必须有家长向校方签准,才可离开。
- 上课时不准随意上厕所,除非得到老师准许。
(二)校服
- 学生在校上课,应穿整齐校服及佩戴校徽,不准佩戴首饰或名贵手表。
- 学生上体育课或参加课外活动,应穿团体制服或运动装。
(三)清洁与卫生
- 学生必须注意个人清洁与卫生。校服,校鞋必须常更换;头发及指甲必须常修剪整齐和保持清洁。
- 学生不可随地吐痰或乱丢纸屑。
- 厕所,洗手盆等,必须保持清洁。
- 发型:男生须剪平头(陆军装);女生剪短发(前面不可长过眉毛,后面不超过耳根)
(四)校园
- 没有老师的许可,学生不可随意进入办公室,生活技能室,图书馆,科学室,美术室,音乐室,舞蹈室,视听室,电脑室及辅导室。
- 学生不可在校园里追逐喧哗。
- 学生应保持校园的整洁。
(五)秩序
- 上课铃声响后,同学们不可随意跑动,安静地在课室里等候老师。如老师在5分钟后尚未进课室,班长要马上通知副校长。
- 上课时要发问,必须先举手。
- 集会时必须保持肃静。
- 上图书馆,生活技能室,电脑室,科学室及其他技能课室或体育课,必须列队,保持肃静。
- 学生不可打架,相骂或做危险的动作,如玩火,小刀或其他致伤身体的器械。学生必须严守纪律,维护学校荣誉。
- 学生必须遵守规则,尊敬师长,服从班长和学长。
- 放学回家必须列队,有秩序地离开校园。
(六)教室
- 教室内外必须保持清洁,值日生须在上课前及休息时负起值日的工作。
- 不可涂写黑板,墙壁或桌椅。
- 离开教室时,必须关掉电源开关。
(七)交通
- 学生家长车辆不可进入校园。
- 上,下巴士必须列队,不可争先恐后。
(八)意外
- 学生必须严守规则,以免发生意外。
- 若有意外发生,必须立刻报告师长 。
(九)食堂
- 学生只可在食堂范围内吃东西。
- 购买食物时必须排队,不可争先恐后。
- 不可嬉戏与喧哗。
- 家长不可在食堂等候或用餐。
(十)请假 / 旷课 / 早退 / 开除 / 记过
- 若有特别事故或生病,必须呈交医生证明书或家长函件向校方请假。
- 无以上医生证明书或家长代请假函件而无故缺席的学生,将当为旷课或逃学。
- 连续旷课日数达30天,或间断旷课日数达60天而无通知校方原因的学生,校方将有权自行开除其学籍。
- 若有事欲早退,应先获校方许可,并要登记后,才可离开。
- 犯规的学生,轻者可能记一小过,重者记一大过。
- 三小过则当一大过。
- 犯三大过的学生,校方有权开除其学籍。
- 校方有权开除品行恶劣,严重犯错的学生。
(十一)其他
- 学生需爱护弱小的同学,不准讲粗口及方言。
- 任何学生如参与不良活动,如勒索,偷窃,赌博,欺负弱小等,将受严厉的处分。
- 学生必须学会唱国歌,校歌;听到国州歌时,必须马上立正。
- 学生必须爱护学校公物。如蓄意破坏公物,必须按价赔偿或施与适当的惩罚。
- 学校用品用后放回原处。
- 学生必须带齐每天所需要的书籍及文具,同时培养今日事,今日毕的好习惯及拾金不昧的精神。
- 学生不可携带手机,贵重的东西,违禁品,如药物,尖利的用具,玩具或不良刊物等。
- 上课前或放学后,不准在校园外购买食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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